根據《宿遷市人才公寓租賃管理辦法》(宿人才辦〔2015〕12號)和《關于做好市人才公寓租賃申請工作的通知》(宿人才辦〔2020〕6號)精神和要求,經單位申報,初審、復審等程序,擬確定劉俊杰等29人為人才公寓租賃申請對象。現予公示。
公示期為5月31日至6月6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可撥打0527-84353007進行反映。
附件:宿遷市人才公寓擬租賃人員名單公示.docx
宿遷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1年5月31日